水電  
 相信很多購買預售屋的民眾,在簽約時才發現多了一筆「外水外電」的費用。有些建商會在契約裡面註明,買方交屋前要另外繳自來水和電力等管線費用,這就是俗稱的外水外電,金額依住戶數量平均分攤,大約從幾萬塊到幾十萬不等。這筆為數不小的費用,在交易過程中還是常發生買賣雙方誰該付帳的糾紛。不過,現在這個問題終於明朗化了─內政部在今年五月已經函釋,不動產開發業者、建商等預售屋買賣業,不得在不動產價款外,另外向買方收取自來水、電力的內、外管線費用。雖然建商的委任律師表示,外水外電的管線施設不在預售屋契約範圍內,而是建商代辦的服務。不過因為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》規定,賣方必須領得使用執照,並接通自來水、電力、瓦斯配管後,通知買方驗收。所以如果建商利用法規的模糊地帶,不當收取外水外電的費用,住戶都可以要求返還,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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